公告编号:(临)2016年度第1号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集团化改组,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独家发起设立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并将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保险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转移至新设立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泰康人寿大厦8层、9层”,经营范围变更为“投资设立保险类企业,管理投资控股企业,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业前,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按原有经营范围继续开展保险业务。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现予以公告。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日